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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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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3274號楊惠文之執行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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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5月30日
發文字號:士院擎111司執康字第3274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楊惠文之執行命令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3274號債權人台北市南港區寶時捷社區管理委員會與債務人楊惠文(出境)間給付管理費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5   月  30  日
民事執行處康股書記官賴志達
 

  • 發布日期:111-06-06
  • 更新日期:111-06-06
  • 發布單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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