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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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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認證事件辦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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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認證事件辦理流程】

 

一般公認證事件處理流程: 欲辦理公認證案件首先須透過公證處櫃台協助請求書或其他書表之填寫,並經櫃檯確認應備文件無缺、漏、偽、損之情形。收件後電腦分案掛號至各股公證人複核、確認後辦理公認證業務,完成後由公證人批價至指定櫃檯繳費。之後再回到公證處櫃台用印、領件。

  • 申請辦理一般公、認證事件,當事人先至公證處櫃台填寫請求書並檢附所需辦理之文件及相關證明,由櫃台人員分案,分案後依請求書上所記載之股別進入各股公證人辦公室,公證人審查確認得辦理後,會請當事人至收費櫃台繳費,公證之文件經蓋用鋼印或公證人職章後,當事人即可領走文件。


【公證結婚辦理流程】

 

公證結婚辦理流程: 公證結婚需七日前至公證處現場辦理預約,將選好的日期及結婚人、證人等基本資料填表,並交由櫃檯收件,完成繳費後即預約成功。 結婚當日準時到公證處櫃檯報到,並於公證人面前簽署公證書,隨後於禮堂完成結婚公證儀式,最後切記須至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

 

 

 

 

 

 

 

 

 

  • 申請辦理結婚書面公證暨舉行結婚儀式須先預約,預約時至公證櫃台填寫請求書並檢附相關資料,由公證人審核確認無誤,繳完公證費後收件。
  • 結婚當日,結婚人及二位證人到公證櫃台報到後,公證人為其舉行結婚儀式。完成儀式後請記得去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
  • 發布日期:110-04-26
  • 更新日期:112-08-30
  • 發布單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公證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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