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提存事件,應確定執行標的為台灣士林地方法院管轄(新北市淡水區、三芝區、汐止區、石門區、八里區,台北市士林區、北投區、南港區、大同區、內湖區),否則應前往管轄法院提存或向本院民事執行處詢問書記官得否供擔保為執行。清償提存事件,應向清償地法院提存所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