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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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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調解是強制的嗎?調解委員是否會強迫一方接受他方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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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家事事件法第23條規定,除了丁類事件(包括民事保護令、監護/輔助宣告、宣告死亡、撤銷死亡宣告或有其他不能調解的情形外,原則上所有家事事件都要經過法院調解。

  • 發布日期:110-04-23
  • 更新日期:110-04-23
  • 發布單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少年家事紀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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