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電子集中報到
一、目的及時程
為提供人民快速、便捷與現代化的服務,減少民眾在法院報到處等候的時間,並簡化法院行政作業流程,全國一、二審法院自111 年8月1日起,全面實施民眾可自行以法院通知書、傳票上二維條碼 或身分證條碼,至自動報到機掃描辦理報到。
二、新制規劃
㈠掃描通知書、傳票或身分證條碼報到
過去的報到方式採人工紙本報到,新制推行後,法院所發通知書或傳票將列印二維條碼(QR CODE)與法院之報到處「編號」,當事人或訴訟關係人在指定報到處所設置之自動電子報到機,掃描通知書或傳票上的二維條碼即可辦理報到,如果法院審判系統已登載當事人的身分證統一編號,也可以掃描身分證條碼方式,完成報到手續(圖一)。

㈡法院設置多點集中報到處
為節省法院人力,採集中報到制,而不採於各別法庭自動電子報到。每個報到處設置「自動電子報到區」(圖二)及「輔助電子報到區」(圖三)。「自動電子報到區」設置自動報到機,提供當事人等利用開庭通知書或傳票所提供的二維條碼(QR CODE),自行以自動報到機進行掃描,完成報到手續;自動報到區鄰近位置應設置輔助報到區,當事人等未能以自動電子報到機完成報到者,可至輔助電子報到區,由法院工作人員輔助電子報到。另外,應受保護之人(如秘密證人、性侵被害人等),通知書或傳票將會指定法警室(圖四)或其他處所,由法警或專人以輔助電子報到方式完成報到手續。
㈢方便民眾查找
自動報到機設置於明顯處,可方便民眾查找,本院設置位於如下:
1.士東院區:東門入口處、二樓法庭區及三樓法庭區(圖五)。
2.內湖院區:大門入口處、二樓法庭區及三樓法庭區(圖六)。
3.士簡院區:大門入口處(圖七)。
三、新制特色
㈠顯示開庭位置及語音播報
當事人完成自動電子報到後,自動電子報到機將顯示開庭位置,如法庭有變更,也會指示變更後之法庭。若當事人辦理報到時,法庭已在開庭中但尚未結束,仍可進行報到,惟自動電子報到機會顯示已開庭,請當事人儘速前往法庭。自動電子報到機除螢幕顯示報到情況外,並提供語音播報,以服務視力不佳民眾。
㈡報到成功提供開庭進度查詢
報到成功後,自動電子報到機螢幕畫面將同時帶出「開庭進度查詢」QR CODE,民眾用手機掃描,即可直接連結至該法院、 期日及庭期的畫面,查詢開庭進度。
㈢多個庭期可一次完成報到
如法院審判系統已登載當事人的身分證統一編號,當事人可以身分證至指定的報到處自動報到機掃描,完成同一期日上午或下午多數庭期的一次性報到。
㈣同一案件二維條碼一案到底
新制通知書或傳票上的二維條碼只綁定案號,不隨庭期變更,民眾可以手機拍攝 QR CODE 留存,同一案件的各次庭期均得以留存之 QR CODE 在自動電子報到機進行掃描報到。
- 發布日期:112-03-28
- 更新日期:112-03-28
- 發布單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訴訟輔導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