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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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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徵選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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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網有效期間 : 109/9/1-109/12/31

二、資格條件:

(一)須為中央機關、學校(國立)現職編制內駕駛。

(二)經服務機關、學校同意移撥者。

(三)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

(四)公立醫院或衛生所體格檢查合格者。

  *. 駕駛需具備職業大客車駕駛執照

三、缺額:駕駛6名

四、工作項目:駕駛辦理本院囚車、執行出差業務及長官交辦事項

五、工作地址:台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91號或士林區士東路190號

六、薪資待遇:駕駛月薪為新台幣30,980至36,425元(薪點120至170)依各機關技工工友工餉表及個人服務年資等相關規定核定辦理。

七、聯絡方式及檢附文件:

 (一)報名日期:請於109年12月31日下午17時30分前以掛號方式郵寄至「台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91號10樓   總務科劉小姐收」(信封封面註明『參加駕駛徵選』)

(二)應檢附證件:(資料不齊,視為資格不符,不予受理)

    1.機關同意移撥函

2.履歷表

3.身份證影本

4.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5.最近3年考核成績表或考績證明書

6.公立醫院或衛生所體檢表

    7.職業大客車駕駛執照

本院依規定辦理評選(甄選日期另行電話通知),擇優錄取、資格不符、非中央機關、學校現職人員或未經原服務機關同意移撥者,恕不受理。經評選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並依本院通知到職任用。參加評選所繳交之個人資料不另退還。

本院工作環境單純,同仁間相處愉快,歡迎踴躍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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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徵選資料9.1doc
  • 發布日期:109-09-07
  • 更新日期:109-09-07
  • 發布單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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