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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1年度湖小字第1210號謝坤秀之判決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內湖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31日
發文字號:士院鳴民勉111年度湖小字第1210號
附件: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謝坤秀之小額民事訴訟判決1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受理111年度湖小字第1210號新安東京海上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與謝坤秀間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交通)。
二、應送達之小額民事訴訟判決,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謝坤秀得隨時來院領取(庭址設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91號)。
書 記 官 許慈翎
股 別:勉股
- 發布日期:112-05-31
- 更新日期:112-05-31
- 發布單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