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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1090號張惠美之112年6月21日拍賣期日通知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24日
發文字號:士院鳴111司執莊字第1090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張惠美之112年6月21日拍賣期日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
公告事項:
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1090號債權人張美鈴等與債務人張錦川等間分割遺產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5 月 24 日
民事執行處莊股書記官李原佶
- 發布日期:112-05-26
- 更新日期:112-05-26
- 發布單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