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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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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新法研習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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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為持續精進法官辦案之專業能力,並掌握最新法律修正發展,特於日前特邀請臺灣大學法學院徐婉寧教授擔任講座,以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下稱新法)為專題進行深入剖析演講。徐教授為東京大學法學博士,乃國內職業災害相關研究之翹楚,本次課程兼顧防疫需求,改以視訊方式進行。

徐教授先針對新法為架構及重點說明,再就新法與舊有規定作比較,另針對新法仍可能存在之問題,諸如:勞動基準法上補償責任仍無法被職災保險給付完全取代;雇主繳納保險費仍須面臨差額的請求;通勤災害是否屬於職業災害之爭議、抵充的諸多問題;年金給付如何抵充等,及新法仍有未能解決之問題,逐一提出個人寶貴意見。

徐教授另針對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34條之1、新法第90條等規定提出精闢分析,同時對最高法院104年台上字第2311號、107年台上字第873號、108年台上字第617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5年度勞上字第37號等判決為詳盡解說,並補充說明日本最高法院及其他學者見解。最後也針對參與法官所提問有關平台經濟之勞動者權益保護、在家工作者之職業安全維護等問題,進行深入之研討。

現場與會法官在享受一場學術理論與實務發展之饗宴後,均感收穫良多,對日後審判工作有極大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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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22-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新法研習新聞稿1100806doc
  • 022-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新法研習新聞稿1100806odt
  • 發布日期:110-08-06
  • 更新日期:110-08-06
  • 發布單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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