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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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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因應疫情第三級警戒延長之相關防疫措施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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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為因應COVID-19疫情警戒提升至第三級,由原來之民國110年5月28日延長至同年6月14日,為有效阻絕病毒入侵本院院宇,避免病毒擴散,再次檢視本院相關科處室之業務,除於110年5月16日、5月20日所發布新聞稿中載明之防疫作為,另再補充如下:

一、除具時效性、緊急性或其他認有即時處理必要之案件,必須開庭外,自即日起至110年6月14日止,已預定開庭之案件(含執行案件)均取消庭期,請有收到通知之當事人可以不用到庭。

二、若具有時效、緊急、必要性之公認證業務仍需來院辦理,為免群聚,請先來電預約,預約電話為(02)28312321,分機110。如未預約逕行來院者,必須等候至所有預約案件結束後,再行辦理。

三、因辦理公證時,必需卸下口罩以利確認身分,所以目前仍是自主健康管理者,敬請於期滿後再行預約辦理。

本院將繼續秉持「遏止侵入、避免擴散」原則,隨時視疫情發展,滾動式檢討相關防疫作為,提供給同仁及相關司法使用者之安全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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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士林地院因應疫情第三級警戒延長之相關防疫措施新聞稿1100526odt
  • 士林地院因應疫情第三級警戒延長之相關防疫措施新聞稿1100526doc
  • 發布日期:110-05-26
  • 更新日期:110-05-26
  • 發布單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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