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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因應疫情警戒提升至第三級強化相關防疫措施新聞稿
本院因應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下稱指揮中心)提升COVID-19疫情警戒至第三級,時間自110年5月15日起至5月28日止,為提供民眾安全之洽公環境,避免疫情擴散,自即日起除有時效性、緊急性,有即時處理必要案件優先處理外,暫緩開庭,執行案件亦同此原則辦理 ,並減少機關出入口數量,採行實聯制,進行人流及動線管制,除全面落實強化防疫措施外,並將持續觀察疫情發展,依據指揮中心最新規定適時調整相關防疫措施,以確保同仁之身心健康,並提供民眾安全之洽公環境。
- 發布日期:110-05-15
- 更新日期:110-05-15
- 發布單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