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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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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法官,一起審判-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推動國民法官法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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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法官,一起審判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推動國民法官法新聞稿-

  國民法官法於民國109年8月12日經總統公布後,本院隨即展開各項推動作業。其中有一項即洽請轄區內之臺北市政府及新北市政府,以隨機抽選方式抽出備選國民法官。日前臺北市政府及新北市政府均已依國民法官法第17條之規定,分別提出人數5495人及2355人之備選國民法官名冊。

  由於擔任國民法官仍必須具有一定的資格及教育程度,而本院為確定已被抽定為備選國民法官之民眾,是否均符合國民法官法之規定,故於日前對每位備選國民法官發出問卷調查表,請備選國民法官先自我確認是否有國民法官法第13條、第14條所規定之消極資格,並藉此通知備選國民法官,本院接下來所舉辦的模擬法庭,與法官平起平坐,合審合判,已非只是口號而已。

  本院所寄發之問卷調查表是以平信方式寄出,期使每位備選國民法官均能收到,而為了提高該調查表之回收比例,本院除附上回郵信封供備選國民法官寄回外,尚提供3線傳真、E-mail、QR-Code掃描、本院網站回填等機制,俾利備選國民法官方便回傳。

  國民法官法是我國刑事訴訟制度之重大變革,該法的施行讓所有民眾都有機會擔任法官,真正體會「國民.法官,一起審判」,共同擔負職司審判,維護公平正義之重責大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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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推動國民法官法新聞稿1090930odt
  •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推動國民法官法新聞稿1090930doc
  • 發布日期:109-09-30
  • 更新日期:109-09-30
  • 發布單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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