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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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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辦理刑事庭法官在院研習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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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網路發達與社會變遷,透過社群媒體邀約人眾壯大聲勢,再與他人發生武力衝突的社會事件增多,對於社會治安與秩序,均易造成危害,立法院因於2020年修正刑法第149條與第150條聚眾妨害秩序罪的構成要件,期以規範,然審判實務在適用新修正聚眾妨害秩序罪法條時,仍不無存有解釋疑義空間;另就詐欺集團車手案件所涉洗錢防制法第14條、第15條之一般、特殊洗錢罪之區隔適用,實務、學理見解亦多所演變;本院為持續精進刑事審判品質,於111年4月15日下午2時30分,邀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許恒達教授到院講演,許講座是德國法蘭克福大學法學博士,主要教授及研究領域為刑事法、刑罰思想史及刑事政策,蘇院長並親自主持研習座談,本院庭長、法官、院內同仁、台北律師公會律師等多名出席與會。

許恒達教授以「妨害秩序罪與洗錢罪」為題,析述刑法聚眾妨害秩序罪、洗錢防制法的修法變遷與其理由、實務現況,並指出該等法條的解釋疑義,進而提出對該等法條適用的看法,深化與會者對此類案件的問題意識,許講座授課內容豐富、條理清晰、言辭幽默,參與者咸感獲益良多,會議在熱絡氣氛中結束。

  • 發布日期:111-04-21
  • 更新日期:111-04-21
  • 發布單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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