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050592號雷輝宗即雷輝榮之限定繼承人之分配期日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5月7日
發文字號:士院鳴111司執秋字第50592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雷輝宗即雷輝榮之限定繼承人之113年6月27日下午4時整分配期日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50592號債權人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雷輝宗即雷輝榮之限定繼承人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附件節本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附件:
本院定於113年6月27日下午4時整在民事執行處實行分配,請依說明二至七辦理,請查照。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5 月 7 日
民事執行處秋股書記官葉乙成
- 發布日期:113-05-08
- 更新日期:113-05-08
- 發布單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