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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031445號劉潤生之113年6月12日分配期日通知1件暨所附分配表。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5月7日
發文字號:士院鳴112司執實字第31445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劉潤生之113年6月12日分配期日通知1件暨所附分配表。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
公告事項:
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31445號債權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劉潤生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附件節本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附件:本院定於113年6月12日上午9時整在民事執行處實行分配,請依說明二至七辦理,請查照。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5 月 7 日
民事執行處實股書記官吳婉萱
- 發布日期:113-05-08
- 更新日期:113-05-08
- 發布單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