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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3年度司執字第034116號許定睿之113年4月25日併案函1件。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25日
發文字號:士院鳴113司執高字第34116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許定睿之113年4月25日併案函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
公告事項:
本院113年度司執字第34116號債權人仲信資融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許定睿 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附件節本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附件:本院113年度司執字第34116號如附表所示標的已併入112年度司執字第96904號辦理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25 日
民事執行處高股書記官李原佶
- 發布日期:113-04-26
- 更新日期:113-04-26
- 發布單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