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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069634號廖錦堂之應買通知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24日
發文字號:士院鳴112司執如字第69634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廖錦堂之應買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69634號債權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廖錦堂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附件節本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附件:公告願買受債務人所有如附表不動產者,得於3個月內依原定拍賣條件應買,請查照。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24 日
民事執行處如股書記官薛月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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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9634pdf
- 發布日期:113-04-26
- 更新日期:113-04-26
- 發布單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