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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助字第015574號何桂鳳之執行命令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17日
發文字號:士院鳴112司執助秋字第15574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何桂鳳之113年4月17日執行命令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本院112年度司執助字第15574號債權人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何桂鳳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附件節本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附件:終止如說明一所示之保險契約,債務人因終止契約所得領取之解約金,應依說明三所示方式向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支付轉給債權人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17 日
民事執行處秋股書記官葉乙成
- 發布日期:113-04-19
- 更新日期:113-04-19
- 發布單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