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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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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家事公示送達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0年度婚字第294號董穎輝之判決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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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5月9日
發文字號:士院擎家家110年度婚字第294號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董穎輝之判決正本1件。
依    據:家事事件法第51條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受理110年度婚字第294號朱憲恭與董穎輝間離婚。
      二、應送達之判決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董穎輝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上開公告,自公告黏貼公告處之日起翌日發生效力。
 
 
 
書  記  官  劉雅萍
 
  • 發布日期:111-06-01
  • 更新日期:111-06-01
  • 發布單位: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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